要了解鸡尾酒先了解她的定义。Cocktail就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酒或饮料、果汁、汽水混合而成,有一定的营养价值和欣赏价值的饮品。鸡尾酒,这个代表酒水混合饮料的名字,起源于何时,有许多传说。较有趣的一种说法认为,那是从前斗鸡时代,向斗后剩下鸡尾较多的雄鸡举杯祝饮的一种酒。另外有一种传说,说它是依照一种酒杯的名字而命名,这种酒杯是法国人移民到新奥尔良的早期时代所用的,酒杯里所盛的就是这种酒。又有人说,这酒名字起源于英国,曾经一度用以保持雄鸡战斗状态的一种烈酒。但是鸡尾酒起源于美洲,这是大部分史料所承认的,时间大约是18世纪末或19世纪初期。究竟如何开始调配和饮用这类色、香、味俱佳的混合饮料,以及“鸡尾酒”名称的由来,则众说纷纭,现引述几种以飨读者:

  广义地说,任何酒与酒调和而饮,或酒与其他饮料混合调制,都可以称为鸡尾酒。

  狭义地说,的鸡尾酒,皆有世界公认的配方。含酒精之多寡,还要取决于调和时所用的成品酒的酒精成分。

  综合而言,只要所用材料在两种以上者,都可以称为鸡尾酒。

  有一天,一次宴会过后,席上剩下各种不同的酒,有的杯里剩下1/4,有的杯里剩下1/2。有个清理桌子的伙计,将各种剩下的酒,三、五个杯子混在一起,一尝味儿却比原来各种单一的酒好。接着,伙计按不同组合,一连几种,种种如此。这后将这些混合酒分给大家喝,结果评价都很高。于是,这种混合饮酒的方法便出了名,并流传开来。至于其为何称为“鸡尾酒”而不叫伙计酒,便不得而知了。

  还有的说法就是19世纪的事。美国人克里福德在哈德逊河边经营一间酒店。克家有三件引以自豪的事,人称克氏三绝。一是他有一只膘肥体壮、气宇轩昂的大雄鸡,是斗鸡场上的名手;二是他的酒库据称拥有世界上较杰出的美酒;第三,他夸耀自己的女儿艾恩米莉是全市前列名绝色佳人,似乎全世界也独占鳌头。市镇上有一个名叫阿金鲁思的年轻男子,每晚到这酒店悠闲一阵,他是哈德逊河往来货船的船员。年深月久,他和艾恩米莉坠进了爱河。这小伙子性情好,工作踏实,老克里打心里喜欢他,但又时常作弄他说:“小伙子,你想吃天鹅肉?给你个条件吧,你赶快努力当个船长。”小伙子很有恒心,努力学习、工作,几年后终于当上了船长,艾恩米莉自然也就也就成了他的太太。婚礼上,老头子很高兴,他把酒窖里较好的陈年付佳酿全部拿出来,调合成“绝代美酒”,并在酒杯边饰以雄鸡尾羽,美丽到极。然后为女儿和顶呱呱的女婿干杯,并且高呼“鸡尾万岁!”自此,鸡尾酒便大行其道

  其一是:美国独立战争时,一群军官涌入一家Bar要喝酒,但当时店内酒已售完,所以老板娘便临时将各种剩酒混在一起,并随手拔了一根鸡尾毛放在杯中当做装饰,军官喝后齐口称赞,从此“鸡尾酒”的美名不径而走。

  其二是:一片因风飞来的鸡尾毛落入了大家正在喝的酒杯中的酒精混合饮料,于是从此这一类饮料为“鸡尾酒”

  其三是:据说当时有家富人请了个厨师,此人非常喜欢偷酒喝,为了不让主人察觉,他把每一种酒都偷一点,所以他所喝的酒是由各式各样的酒混合而成的,不料这样的酒别有风味,从此便流行起来。因为这位厨师的屁股特别翘,有如鸡尾一样,所以大家就称他喝的酒为“鸡尾酒”。

  其实,鸡尾酒起源于1776年纽约州埃尔姆斯福一家用鸡尾羽毛作装饰的酒馆。一天当这家酒馆各种酒都快卖完的时候,一些军官走进来要买酒喝。一位叫贝特西·弗拉纳根的女侍者,便把所有剩酒统统倒在一个大容器里,并随手从一只大公鸡身上拨了一根毛把酒搅匀端出来奉客。军官们看看这酒的成色,品不出是什么酒的味道,就问贝特西,贝特西随口就答:“这是鸡尾酒哇!”一位军官听了这个词,高兴地举杯祝酒,还喊了一声:“鸡尾酒万岁!”从此便有了“鸡尾酒”之名。